第(2/3)页 奉集镇内一处民宅里,一个老汉下了屋檐,抹了抹脸上浑浊的热泪,他扯脸上留着一条刀疤的儿子,道:“虎娃子,你与我说,咱汉儿的兵,到底能不能打?我在屋檐上瞧了一眼,那建奴的兵足有好几万,咱汉儿的兵,却就那么一些,瞧着连一万人都不到……” 老汉的儿子闻言脸皮抽动了一下,脸上的刀疤也如同蜈蚣一样扭动起来,看得人颇为可怕。这刀疤汉子本是汉军旗的人。建奴在城里大杀汉人,他心寒无比,便带着老父逃出城未曾想,现在却能亲眼见到一场大战。 刀疤汉子迟疑了一下,道:“建奴还是那副吊样,自觉天下无敌,对上往常的明军,恐怕的确会如此。可眼下,我瞧着眼前这部明军,却觉得比儿子我见过的任何兵马都要厉害。别的不提,往常便是再厉害的兵,进了城就和狼进了羊窝一样,不得鸡飞狗跳一阵?可刚刚……一连出了两路兵马,都不伤百姓分毫。能约束得住将士不作恶,自然能率领将士杀敌……” “比你见过的所有兵马都要厉害?就是那什么八旗里劳什子的正黄旗,也要厉害?”老汉浑浊的双眼里出了一抹亮色。 刀疤汉子不做迟疑,重重点头:“爹,是要更厉害!” “好!”老汉笑着道:“那我这一把老骨头也不折腾了,不跑了。有咱们的汉家儿郎的大军在前,我要活着看一场,看一场咱们汉家儿郎杀败鞑虏的大胜仗!” …… 刘振的呼吸呼吸微微粗重了些许,作为独立骑兵团的团长,刘振接管了阵前的指挥权。他军衔更高,亦是资历更深。若非之前遵化之战中稍有差池,眼下也不会只是一个团职军官。 虽然如此,但刘振并不缺乏足够的勇气以及指挥艺术。 两个步兵团以及独立骑兵营被刘振布置的紧紧有条,虽然以寡敌众,却并未露怯。与此同时,城头上的火炮亦是开始缓缓架设,无论清军如何声势浩大,刘振都是按部就班,犹如闲庭信步,信心十足。 此刻,只见刘振骑在马上,目光远眺东方,似乎越过了兵马在两万左右的鳌拜所部,落在了更东方一些的抚顺关里。 此刻的抚顺关一样是大战开启。 来自东面兵马过二十万的代善所部清军主力摆开了架势,开始进攻。 相较之前面对清军杀来,抚顺关这一回的应对显然从容许多。易守难攻的抚顺关对于清军而言并不是一个炫耀胖大兵力的好所在,东面城关上能展开的兵力不过三千人。而城内能够三班倒下来亦是可以挤出两倍兵力的预备队。 对于明军而言,比起勇气更加重要的一个显然那就是后勤。在这方面上,第四师的将士们运气显然不错。此前建奴劫掠的军需物资惊喜地现都还在抚顺关,由此,就连最抠门的军需官也不由地松了口气,放开了节约倾泻火力。 凶猛的火力让上午的攻势变成了清人的末日,天空仿佛一下子就此阴沉了十数倍,滚滚阴云凝聚而来,为这一场战争添加了新的背景色。 城头之下,济尔哈朗咆哮着砍下了一颗脑袋,上面年头久远的金钱鼠尾象征着这是一名真鞑子,也就是女真人。 残酷的攻城持续了一个上午,但清军的推进显然并不顺利。 “谁敢逃跑,这就是下场!”济尔哈朗说罢,心中不由吐出一句话:太早了。 济尔哈朗同样是打老了仗的人,关键时候,便需要军法队上去,将敢于怯懦退后的士兵斩杀以儆效尤。 但是,眼前战事才开战不到半日,却已经到了需要清军出动军法队的地步,这显然有些出乎预料。而这,也就是济尔哈朗所言太早的意思。 他们并不应该这么早就开始出动军法队,只是,战事并未到关键的地步。 轰隆…… 天空之中传来轰鸣,济尔哈朗眯起了眼睛,感受到了空气里不断增加的湿度。 代善出现在了前线的战场里,他看了济尔哈朗一眼,露出了一丝笑容:“要下雨了,明人畅快不了多久。” 轰隆轰隆…… 电闪雷鸣响起,秋日的辽东,暴雨说来就来。 大雨如天空缺了一角一样,倾盆落下,转瞬就剿灭了这一场打得如火如荼的战事。烈度迅下降,而明军引以为傲的火炮也在这时纷纷哑火,火铳在雨水里亦是跟着不再能够射。 清军见此,纷纷激动起来,高吼着,趁势再度起进攻。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