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聪明与智慧-《福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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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砰”

    女人啊,累赘呀,幸好甄英雄距离苏影要比距离那汽车近的多,关键的时候扑倒了苏影,躲过了被汽车碾压的命运,“你白痴啊?冲出来做什么?早告诉你的,你已经暴光,灭他们的口有个屁用?给我老实的待着”

    甄英雄一点也没顾及苏影的身份,吼了她一顿,苏影也够委屈的,她为谁啊?还不是为了义字会一个小辈,竟然朝自己叫唤,没大没小啊

    “想溜?门儿都没有敢***小瞧你家少爷?操”甄英雄可没打算听苏影说些啥,从地上爬起来就追,“果果,这位大婶就交给你了”

    大婶?苏影脸都青了,这‘大婶’两个字简直是对自信美貌的她一种灵魂上的侮辱啊甄英雄是骂自己老,还是骂自己喜欢多管闲事啊?

    白果早傻眼了,她刚才听到了一声枪响,本就没闹明白怎么回事,再看到甄英雄去追那辆右后轮憋了,轮毂与地面直磨火星子的汽车,呆了,根本没听到甄英雄说什么,因为,那种摩擦声有些刺耳

    牲口原野在路对面看到了一切,甄英雄那小子在扑倒苏影的同时,最近距离的对着那辆擦身而过地汽车的轮胎放了一枪能说他是懵的,因为那种准确度只能用懵的来解释,身体失衡,车那么快的前提下,他能一枪打中轮胎,这是人办的到的吗?

    球球的,少爷就是天才,用这种方法打中轮胎原野还是没有证据说少爷是用枪地老手啊

    “好厉害的枪法”卡玛本来给人的感觉很细腻,但现在却热血沸腾,“甄英雄,果然是个好对手啊”

    “这不是大侠的江湖年代,你不是独孤求败,也不是东方不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脱身,”铃木优美今天似乎特别有幽默感,虽然她的冷笑话,只能让卡玛感觉到一阵阵地寒冷,“车胎爆了,我们分散走,甄英雄只能追一个,看看这个便宜是谁的”

    卡玛‘恩’了一声,铃木优美脚刹手刹同时一拉车子前行中转了两个圈,吓的路人尖叫公路上的汽车胡乱躲闪,碰撞猛然生之后两人从车中跳出,一左一右的分向逃跑

    妈的

    制造交通事故,用交通堵塞延缓警察的到来,高明,这个时候还能想到这些,两个杀手都不是简单人物啊

    依照甄少爷平时的思路运转以及为人特点,应该会毫不犹豫的选择铃木优美理由简单,她是女人好追,好打,好欺负,抓到之后好威胁,但今天,他却没有那么做,几乎是没有迟疑的想都不想,直追看似巨人地卡玛

    甄少爷的选择让原野和白果,苏影也觉得惊讶,三人都知道甄英雄地淫荡与无耻,今儿怎么突然转了性啊?尤其白果与苏影,都吃过甄英雄的亏,怎么也不明白,那小子从来也没有骑士精神啊,为了自身安全,就是用脚指头想,也是去追那女地合适啊,去追那男人,太危险了

    就在三个人全部消失的时候,警笛声由远而近,虽然都是警察,原野还是低声骂了一句,“妈的,来的真他妈是时候,掐着点儿来的啊?非他妈堵车了你才过来啊?”

    ......

    甄英雄追卡玛,存在的最大的弱势,就在于腿的长度,同样地频率迈开脚步,两米高的卡玛每一步,都在拉开与甄英雄之间地距离,但是,这个身高两米的巨人却有着细腻的思维,在被甄英雄当作目标之后,他立刻明白甄英雄为什么追的是看起来不好对付的自己,而不是好欺负的铃木优美了,他就好象久久遇不到对手的寂寞的人,遇到甄英雄,让他觉得兴奋,觉得血液沸腾啊,这个小子的头脑,太不简单了,而且,运转的相当快啊

    不知道甄英雄以往的无耻与龌龊,所以卡玛在看到甄英雄不去追铃木优美之后,绝对不会去认定他是反常,而是从理性的方面找原因,答案就是,他如果去追铃木优美,连一分抓到的把握都没有,并不是说铃木优美不好对付,而是人民群众不好对付

    甄英雄的脑子转的太快了,他不追铃木优美,是怕被人当成了色狼

    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大男人,追着一个漂亮的女人跑,只要铃木优美大叫一声耍流氓,英雄就得变狗熊,这年头,‘见义勇为’唯一没有没落的,就是英雄救美这职业了,碰到抢劫的没有一个人管,遇到耍流氓的,尤其是对美女耍流氓的,那就成了没有‘一’个人管的局面了,非群起而攻之不可,所以,追铃木优美,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却是容易被忽视的方面

    原野,白果,包括苏影,显然没有甄英雄想的那么远,因为他们已经完全主观的将铃木优美视为了杀手,把她的杀手身份摆在了性别的前面,而甄英雄却一直在注意着客观影响力,所以,他是个可怕的家伙

    卡玛还知道甄英雄挑自己追的另一个原因,自己的目标大,特点明显,即便跑的比他快,在闹市区,也很难甩开他,两米的身高,在中国的街头,到哪里都是鹤立鸡群,太惹眼,而且,两米的自己被体积比自己小的家伙追,是个人就不会觉得甄英雄是坏人,个头那么大还跑,不是做了坏事理亏是什么?所以,连打车什么的,也是难度高,这样无形中就会给自己一种压力,而且,万一碰上个喜欢强出头的路人阻拦自己,还会成为甄英雄的帮手

    卡玛已经很久没有这种被压迫的感觉了,甄英雄把他压的死死的,那感觉就好象在挑战

    限运动一般,不把全身的能量,胆量,智慧等等全部不会得到快感,不会得到享受,同时还要承担多危险一般,刺激啊

    干你娘的死杀手,和少爷斗心眼子?少爷懂得追人技巧的时候,你丫的也就小学毕业虽然,那时候少爷可能还没毕业呢......

    “警察追贼,让开,让开”

    甄英雄端着枪,有点感觉的代入,真把自己当警察了,娘的,是爽,敢情警察追贼的时候所产生的心理优势,就是逃跑的贼的心理压力啊,真***拉风,够帅

    卡玛知道,都是经过训练的杀手,自己这么跑,肯定甩不开甄英雄,绑架人质?那是强盗逻辑,违反杀手美学,再者,对甄英雄并不是很了解的卡玛可不相信一个经过杀手训练的黑社会太子,会为了个不相干的人质束手束脚,那绑架人质,无非是给自己找一累赘,可甩不开甄英雄,早晚会被警察沿着痕迹追上来的,所以,最明知的选择,莫过于找机会,用最快度干掉这小子了

    这个地方属于市中心一代,号称商场最集中的购物天堂,甄英雄注意到了,卡玛现在刻意朝着人多的地方冲,横穿过一条小吃街,一条服装店云集的街道,接着,冲入了一座晚上才会开张营业的ktv旁的小巷,这才清净了下来其实,他要是想脱离人群地话,根本不用跑这么远,城市中的小街巷到处都是,为什么这时候才找清净的地方呢?因为他在争取时间

    与罗比第一次对峙那次的情形很像,卡玛也在一条冷清的小巷中停下了脚步,这是两栋写字楼中间的一条过道,路两旁停泊着几辆工薪阶层的中低档汽车,因为是中午,与城市的喧闹不同,这里,看不到人影

    甄英雄呼呼地喘着气,望着对面那可以称的上巨人的杀手笑着,“为什么不跑了?”

    卡玛也累,最少也跑出了一千米,再跑下去,体力就不足以摆平甄英雄了,“甄英雄,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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