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第四百零二章 老观念害人啊! “你说。” “报酬三百万,广告只能在你们央视播出,只有三天的档期。” 听到何嘉驹说这三个条件,陈江海便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 要求这么多,显然是故意给自己设障碍,不太愿意接这个活儿。 陈江海嘴角勾起一抹自信的笑容,没有任何的犹豫回道:“可以,我答应了。” “好,既然你做不……什么? 你答应了?” 对方的话音里充满了诧异。 陈江海跟着回道:“没错,央视这一块我会谈好,费用也没问题,你只要告诉我发哥的档期安排就可以了。” 何嘉驹一时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要知道发哥现在拍一部电影的片酬,应该是在一千万港币左右,折合成人民币也就是八百多万的样子。 现在只要拍一个广告,耗时三天,就能拿到三百万? 这钱这么好赚吗? “报酬可是三百万啊,不是三十万!” 何嘉驹忍不住提醒道。 “我知道,你要是不放心的话,我们可以签订合同,我会提前支付一部分费用的。” 话都已经说出口的何嘉驹,听陈江海口气这么大,将信将疑地答应下来。 至于去内地的时间,何嘉驹表示要协商后再通知。 对此,陈江海也表示理解。 毕竟发哥现在可以说红的发紫,想必行程方面基本上都被排满了。 能够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来给自己拍个广告就已经很不错了。 回到秋海后,陈江海立即把方爱国找了过来。 现在厂里的订单十分的充足,再加上秋海的名气打出来了,身为销售科长的方爱国也就很少出去跑业务,可以安心在家对接销售商。 “海哥,找我什么事?” 方爱国乐呵呵地问道。 陈江海回答说:“过些时候你要去一趟深城,把一条生产线给我带回来。” 方爱国连忙问道:“海哥,什么时候出发?” “我会提前通知你的。” “行,我等你通知。” 说完这事,方爱国并没有急着离开。 “怎么? 有事?” 陈江海扬眉问道。 第(1/3)页